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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英国病人》和《爱的尽头》 - [影评]
Sep 30, 2008
回应文章:http://www.mtime.com/my/seemovie/blog/1025244/
文中说的几个片子我大抵都看过。诚然,Neil Jordan是我很喜爱的导演,但是说他的The End of Affair超出了English Patient,这个我不大能同意。我个人认为Neil Jordan的精彩是他的Mona Lisa, Crying Game, 还有来好莱坞之后拍的Interview with a Vampire。当然了,Neil Jordan一直擅长写作,又有纯粹的爱尔兰血统外加爱尔兰情结(是不是爱尔兰的人擅长写作是个传统),所以他的影片中的人文气息更为浓烈,这是无庸置疑的。
说到English Patient,我完全感到这是一个优秀的文学作品(小说我也看过,跟电影一样的精彩)加上优秀的导演、演员、音乐、时事,一个天时地利造就的奇品。哪怕已经很少说起这个影片了,它会一直在我脑海里时时浮现,每次都是不同的镜头,不同的人物,但永远那么栩栩如生。我认为The End of the Affair首先不能达到English Patient的“经典”程度,因为小说本身的局限。说实话,Henry James算不上一个能够造就经典的写作者,哪怕他的小说很适合被搬上电影屏幕,好比The Wings of the Dove。说得不好听一点,在Henry James改编出来的电影中,二流小说的气息时时可见,哪怕那是道地的英国味的二流小说,哪怕那些电影我都爱看。
English Patient传达出作者以及导演的野心,一种远远超出几个人的个人历史之外对环境的深刻观察,那也许是我认为它能够保持“经典”地位的最主要原因吧。
有趣的是,The End of the Affair有一个好莱坞早期翻拍版,我也看过,拿它跟Neil Jordan的版本作比较,更能看出Neil Jordan作为一个导演变草芥为神奇的能耐。我还特别喜欢Neil Jordan版里的三个主角的表演,如果没有他们,影片当会失色不少 ── 但我想Neil Jordan自己应该很清楚,如果不是如此出色的演员班底,他未必肯来执导这个电影的吧? -
幸好它不是真实故事的改编……
Sep 28, 2008
关于《The Butcher Boy》
这句话,大概可以道出不少人看过此片的心声。幸好这是一个杜撰的故事,多么让人欣慰!
── 要怪得怪导演拍摄的手法太随和,太象真的。(这跟《Fargo》那个自称“真实故事改编”的恶搞无关。)没办法,谁教他是我最喜欢的导演之一Neil Jordan呢?
── 更得怪小男孩主角演得太逼真,眼神有时柔和,有时锋利,到后来那一缕疯狂越来越明显、越来越不可掩饰,让人心颤。
── 要怪,还是得怪这个故事太让人心碎 ── 心碎,当然是就一个喜欢多愁善感的人而言,或者是我对“世界不是公正的”这件事总感到不太能接受的缘故。
简单地说,这个故事同Neil Jordan电影一贯的那样,透着股子内在的从容和写意。Neil Jordan特别擅长把小说拍成“生存感”十足的,这也许因为他身为一个文学起家的爱尔兰人,对价值体系的冲撞向来有足够的认识,对世界的看法既现实又有说不出的幻想之感。我的意思是,虽然《屠夫男孩》说的是一个男孩行使出的暴力,但究竟是选择贬斥这个男孩的作为,还是同情暴力发生的背后的成因,这都是你观众说了算的。 -
2008年夏天在哈佛影像资料馆 - [影评]
Sep 28, 2008
关于《Moi, Pierre Rivière, ……》
九月要装修还是什么的,关门一个月。赶在八月初的一天,我去看了关门前的最后一个电影。看电影介绍,很简单的几行字:
我,皮埃尔,杀了我的母亲,妹妹,弟弟……
冗长的电影分成上下两部分。大概是带着乡村味道的法语发音听上去亲切,翻译成英语字幕更显得简洁明了。影片的拍摄几乎没有任何做作之处,从头到尾脉络分明。这是一个奇怪的观影记录,特别是出来后发现外面在下倾盆大雨……
如果不是看了别人写的东东(开头是从弑母说到俄狄浦斯,后面没细看因为我已经晕了……),我大概不打算写这个影评。虽然算不上我喜欢的电影,至少它应当配得上一个公正的评价 ── “公正”,就我而言。
一句话,我不认为这个电影“试图”说什么深奥的为了电影系学生预备下的大道理,哪怕此片在那个年代的独立性和特别性,使得它不小心就吸引了很多那方面的眼球。另外,虽然我觉得整个片子非常“干净”,不存在做作,一切都跟真实事情当时被拍摄下来似的,── 需要解释的是本片绝非所谓“伪纪实片”风格,而是刚好相反,导演的手法用在微妙的地方,特别是影片开头部分,有很多匠心独具的笑料,还有很多当然是我没看出来的 ── 演员们的逼真表演的确功不可没:所有人的行为都具有强烈的可信性,哪怕所有的故事,发生在七十年代的法国乡村,另今日的我不得不目瞪口呆。这也正是为什么在观片的途中,我不由得一再问自己“这是真的吗?真的有妻子这样对待丈夫,有男女之间这样的关系?”
也许正是这些被迫进行的思考,使我一个多月之后想起这个片子,依旧记忆犹新(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大约同时期左右看的《The Dark Knight》,现在大部分细节我都差不多忘掉了。)是的,哪怕当时我走出影院的时候想,“不过如此……早知道下这么大雨就不来了。” -
***卢梭大事记***
卢梭(Jean Jacques Rousseau),1712-1778,葬于圣·皮埃尔岛。 1749年10月,法第戎科学院有奖征文《科学与文艺复兴是否有助与敦风化俗》,卢梭写成《论科学和艺术》,应征中选。 狄得罗为此事致函卢梭云:“真是直冲九霄,这样的成功还没有前例呢。” 1754年,卢梭再次应征第戎学院征文:《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1762年,卢梭发表《爱弥尔》,因此文遭政府和教会的迫害,遭高等法院通缉。 1770年卢梭结束流亡回到巴黎。1765-1770年间作《忏悔录》,1776年开始作《一个孤独漫步者之遐想》。卢梭谢世后,《忏悔录》出版问世。
在这里阅读卢梭《忏悔录》:http://www.dglib.com/libonline/chl/
***上帝的女儿***
上帝对他的女儿说道:我传给你我唯一的知识,那就是真诚。你在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要做到对自己真诚。你对自己万万不能撒谎,那会玷污你纯洁的身体。你并且要把真诚的知识教给你周围的人。哪怕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你必须对别人不真诚,你对自己也不能有丝毫欺骗。并且你对自己要坦承你对他人的欺骗,那样我就会来帮助你,令这欺骗不对你的纯洁有损。
***谈笑卢梭***
他年华已逝,自认才华绰约而不得遇。这原本是象他那样出身一般、走的是自我研习道路、不遵循常规而听任自己内心自由发展并认为后者是一项莫大财富的人必然会遭到的境况。同样必然地,他归咎自己的处境为周遭世界的不公。他继而怨恨一切,否定一切,他天生有算计的本能告诉他,否定才能使他得到。果不其然,他终于因这否定一步登天,——莫怪他如此,换了任何一个别的人在他的位置上也会选择否定这条几乎是唯一的路。只是他自己是否明白,他实在是因为不能肯定自己才走到这一步的呢?
假使他自己身上有点什么,那点属于真智慧的东西,那么从抓住了这一点儿就可以继之抓住一切,继之忍受一切,哪怕身为世界末等阶层也毫不在意、毫不抱怨,因为他可以令自己安慰。这样的人,是被我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自由、淡泊的人”——
[插入]
被别人驱使成为玩偶是莫可悲的境地。 被自己的野心所生生驱使成为另一种自我的玩偶而丧失本性亦是可悲。 要做到真正意义上的一个自由、淡泊的人,那需要付出很多,那也许意味着平凡,贫穷,低下,不被爱,不被尊重等等;这将是一个异常艰苦的人生,是即便堪破了世间种种亦很难愿意去体尝的人生。 在最后的终点,也许只有上帝能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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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是没有真智慧的,那么他还剩下两条路,一条是令别人的东西成为自己的,干脆把双眼闭上不要看清楚自己的处境,懵懂做人。可这一条路是那些有点小聪明尚不愿放弃之的人所不甘心去走的:他不能闭上双眼。他于是不得不感到自身如此绝望,他说什么也要拼一拼,做最后的挣扎。他于是拿着放大镜对准世上的千疮百孔,用以证实自己是最出色的个人,是独一无二的完整存在的人,——虽然不完美。他下了工夫证明自己,孜孜以求一生。
***两难之境***
两难之境总是最令人为之悲伤的。那里面往往有一种凄怆的美,一种不可能调和的永恒的悲剧感。一旦走入这个境地,要想达到端点——无论是起点还是终点——那希望都非常的渺茫。 苏曼殊说,不能爱,又不能不爱。 哲人(如我)说上帝,不能信,又不能不信。 托马斯·曼称自己在“冰冷的灵性与狂热的感性”之间徘徊。
[插入]
说起托马斯·曼,想起他那个完成于生命结束之先、好似他一生情感的最后爆发的小说《威尼斯之旅》,这个小说被拍成电影,我很久前就看过那个影片的介绍,然而可惜一直无缘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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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卢梭:不能真诚,又不能不真诚,——对他自己,也对世人。他就象被上帝打上了标记而后又被上帝忘却了,他须用双手为自己挣得一线光明。他怨恨上帝,欲投所谓民众,但他在民众间看不见自己的座席。他心里还是怀念上帝曾用来抚摩他的身体的那双慈爱无论的手。他象是女娲补天后留待未用但已沾得灵气的那块顽石。
卢梭这个人本身,已经是两难之境的绝佳代表。他是上帝的弃儿。说这话我并非不带怜悯,但也不打算出于怜悯而肯定他的思想和言论。这就如同我不能因怜悯就随意撒钱给路边乞丐一样。我并不富有,而且有可能我比他更贫苦。这弃儿的命运,二十世纪的人尤其体会得到。二十世纪最大特征就是令我们在不知觉的情况下遗失了曾温暖多少人心田的精神家园,以至于我们都已成为弃儿,甚至不抱着希望能找回家园。
1997年元旦前夕 草就
***附记***
[1] 讲故事的人会让生命的烛芯被故事轻柔的火焰燃尽。 ……这些作家,可以通过其自我放逐的尝试,绝不做道德上有利于社会的事的意志,以及更强烈的要做精神冒险家、社会中卑微的人而不是所谓批评家的倾向,可以得到识别。
[2] 他有多大的创造性,就对传统规范造成了多大破坏。
[3] 加缪说:待我落到仅仅身为作家、别无一是的那一刻,便是我辍笔之时。
[4] 他天生具备创造性的心智,但由于他的创造力具有某种缺陷,所以转而只作批评。他经常在书本中寻找他自己的艺术实现的替代物,在畸零残缺的肉体上找见自己的心魂。 他认识了她,暗想她才是真正的天才。她有伟大的能量但不作任何节制,因而她是淹没一切的,以至淹没她自己,以至她看不见自己的天才所在。这些缘由在作为旁观者的他是一清二楚的。
[5] 在思索的瞬间,我们才真实的活着。沉思是生命中唯一敏锐的瞬间。一切思想必是忧郁的,尘寰之中,人的命运只是悲剧,终于悲哀、痛苦和死亡。然而有人说道:宁与柏拉图同悲,不与槽猪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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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理解·年轻·为艺术而艺术
——may31引用昆德拉的小说中说:凭什么认为眼睛里流出的水比从膀胱里流出的更高贵?
——我回答以尤维纳利斯说过的话:眼泪是我们的感官中最美丽的部分。[1]
将自己的思想解释给别人听,我多少已经知道这是徒劳无功的一件事。
我的朋友对我说,她很早就已不相信人和人之间还有理解这件事的存在。她将自己归纳成因此反倒多少可以获得一些理解倾听一些回声的一类人,她将我归纳成这辈子难以获得别人的理解却永远对理解这件事保有希望因而会在一条路上走得很远的一类人。她解释我这样做是因为我属于极端自信和极端不自信的杂合体。
正如我曾将于连归纳成极端自尊和极端自卑的人一样。自信和不自信这两件事走到极端也往往同时出现在一个人的身上。不一定我就是那最完美的体现者了,然而我是属于这类人。确乎如此。
我的朋友同我说这话的时候,她十三岁。前不久我遇见我们共同的朋友,我们谁都不知道她现在身在何处了,也许是某个遥远的山村……曾了解我比我自己还多的她,今生恐怕不能再相见,想起来都是令人心寒的事情。我想过不止一次,要用我的笔写下她的故事——就我所知道的她的故事,——既然我现在唯一擅长的便是执笔,只是我相信那故事写下来感动的除了我自己之外不会有别人。或者说,为了感动别人而写的文字刚好是我所不擅长的……有的文字为艺术而写,有的文字为煽情而写。因此为了追寻艺术,必须近乎刻意地避免煽情。
[2]
我想谈论的并非仅是写作、气味、或形而上。我想谈论的是从《妄想狂手记》引发的我个人的一些对小说构成模式及其表现手法的一些思考。《妄想狂手记》这部小说是我在BBS以后读到的第一部小说,也是对文字工作感兴趣之后看见的最富争议(甚至这部小说本身就象是为了“争议”而生的:P)的小说。因此我探讨“新小说”的可能性。
然而我不再试图用完备的词句试图向别人说清楚我的思想。思想本身是跳跃的,富有其内在的联系。思想本身并不完备,所谓完备的表达只能徒劳的切断思想自身的神秘性,因而使它看上去更加不可靠。我打算用“我自己的方式”表达思想,即,让思想本身象音乐一样流动出来,落在不同的耳朵里引发不同的震颤。如果能,我可以捕捉那同我一样的耳膜构成者。
第一次看见《妄想狂手记》我便为之吸引。后来我对之感到厌倦。吸引和厌倦的原因是一样的:它太刺激视网膜了。
不。不是因为它的刺激视网膜。而是因为,它滥用了“刺激视网膜”这个手段。我可以这样设想:一开始它没有打算这样做。它有自己的考虑,为了表达特别的思想是需要特别一点的手段的。然而到后来,手段逐渐崛起,甚至代替了思想本身。这件事使我非常厌倦。
因为我可以说熟知此种手段。就好象一个情场高手,年轻时到处风流爱过无数的人,过得青春之后便会收手,因为他知道女子是那样容易得到手的一样东西,人谁会着迷于容易得到的东西呢?他会这样对年轻正风流的人儿说:不要让你的青春被易逝的、过于繁杂的红颜所耗尽,你这样做,滥用手段,消耗的不过是你自己宝贵时光,你到头来一无所获。
不管是新小说还是旧小说,一旦让手段代替思想,就绝对不是正途。所谓的正途是达到或者伟大、或者崇高、或者美妙之极、或者永恒的途径。走在半道上突然迷失方向是人之常情。这也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丧失判别正途的能力,从此让自己过于旺盛的才气和精力消耗在没有意义的目的之上。
[3]
父亲很早同我说一句话:“年轻,就是容许你犯下愚蠢的错误。”谁不曾在年轻时、热力充沛脑力旺盛时犯下过错误呢?也许当时就追悔莫及了,这样是有福了!因为知错方才会改正。怕就怕执迷不悟,白白浪费了跌倒一次所付出的代价,更是白白浪费了生命。
生命是最美好的。永远那样美好,每天醒来,新的阳光在窗前等候。每一天都是那样的新鲜,那样的美好,那样的永恒,那样的不知休止的轮回……
任何新鲜的东西都是美好的。小站上的草莓,花瓣和露珠,雨后彩虹。任何新鲜的东西都意味着它会一再同你招手:“来吧,来试一试我,来看一看我将带给你的丰盛大餐。”
年轻就是新鲜。年轻,就意味着还有许多门,许多门在你面前紧闭,每一扇门背后都好象藏有宝藏,——然而我们又如何知道那门背后究竟是有着什么呢?——会是一个芳香扑鼻的花园,还是一幢古旧建筑的废墟呢?——推开这扇门之前你所期待的一切,是否正如你期待的那样恭敬伺候呢?还是会有你未曾料想的霉臭的尸体、阴云密布、鬼魅横行呢?
我说过:未知就是希望。然而希望能通向哪里呢?是通向真的故乡,还是荒芜的破败的不可忍受的腐朽?惯于希望的人一向是惯于承受打击的,然而谁又能一再的失败、失败、失败下去,到头来看见今生已然走远,来世——假如有来世的话!——近在眼前。失望,终归是所有希望的故乡。
[4]
在无可奈何里走向折衷,丢弃幻想尽情提取某种类似生命精华的物质。唯美主义“为艺术而艺术”的口号来源于什么呢?王尔德的一段话很有代表性:
“在这动荡和纷乱的时代,在这纷争和绝望的可怕时刻,只有美的无忧殿堂,可以使人忘却,使人欢乐。我们不去往美的殿堂还能去往何方呢?只能到一部古代意大利异教经典所说的Citta divina(圣城)的地方去,在那里一个人至少可以暂时摆脱尘世的纷扰与恐怖,逃避世俗的选择。”(王尔德《英国的文艺复兴》,《唯美主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追寻“尘世中片刻的欢娱”的人们啊!samsa《死之断想》中提到“向死而生”,使我联想到一句古老的警言:“以永远不死和即将赴死的方式生存。”——允许我再抄一段书。
瓦尔特·佩特在《文艺复兴·结论》中写道:“我们的生命是像火焰那样的,其组合则是时时更新的。”“既然感到了我们经验中的这种异彩及其短暂性,那么,我们要尽一切努力拼命去看见它们和接触它们……我们必须做的,是永远好奇地试验新的意见,追求新的印象。”所以,他主张使感官敏锐从而得以强有力地接受“刹那的印象”,经营个人每刹那间充实了的生活。他说:“人生的意义就在于充实刹那间的美感享受。”他尊重由感官取得经验,他说“并非经验的结果是目的,经验本身就是目的”。他主张在经验之上放置生命的焦点,“使得这种强烈的、宝石般的火焰一直燃烧着”,永远“保持这种心醉神迷的状态”。在他看来,这就是“人生的成功”。
我的艺术观和人生观远没有这些向社会发出唯美主义宣言的人们那样确切不疑,“怀疑主义”如跗骨之蛆吞噬了大脑接受任何坚定意念的可能性……也许时还不至。也许骓已将逝。失败的英雄项羽,他代表了一切从巅峰纵跃的人们,敢于用身体力行失败的精神是可贵的。
[5]
往昔徒然空消逝......扬帆远去一叶舟。人之年龄。春夏秋冬。
这是清少纳言《枕草子》里的话。我在叶渭渠翻译的川端康成的一篇文论(大概是《我在美丽的日本》)里看见的。就有网友来问我,这是谁翻译的,因为他看见的译文没有这句译得好。我觉得它好就好在“人之年龄。春夏秋冬”,这两个重叠的四字句韵味十足。
应该说多少个字,怎样的句法,并不是重要的事。俳句给我感觉追求的是精辟的字数道出深沉的思索,或是流露一点几点俏皮。我看见的句式有五字的,有七字的,只看如何翻译能尽可能译出“原汁原味”罢了。如果的硬性地凑三行字,五字句头尾,七字句中间,又或反之……觉得是无味的事。而“无味”与俳句的原意大相径庭。我是这样觉得的。
春花秋月杜鹃夏,冬雪皑皑寒意加。
这是川端康成《我在美丽的日本》的开首语。这种恬淡养生的感觉,在日本人的作品里是常见的。我很喜欢叶渭渠的翻译。唐月梅也很好。上半年间我很高兴的看到我最心爱的作家三岛由纪夫的作品被大量翻译出版了。就迫不及待地买齐了回来看。然而那些翻译着实叫人不敢恭维。看也只能看个意思而已。最初引起我对三岛由纪夫喜爱的《春雪》的翻译那样优雅精致……
就近年非常之流行的村上春树作品的中文译本的讨论,一度曾在水木清华风行,以至与现在再有人说“谁来同我讨论村上春树?”,都没有人理他了。(其实还是有人理,只是如果是看见过村上讨论最风行时候样子的人,就知道现在的讨论实在算不上什么讨论:))因为将村上春树的作品翻译成中文的人,一共只得两个,并且都是系统的一本不漏的翻译法,一个是台湾的赖明珠,一个是中国广东的林少华,——对后者性别我一直心存疑问来着,以前以为是“先生”,近来又觉得不确定了。因为这二位译者太过专业,以至与讨论村上春树总与这二人有关。变成是村上春树的作品有三个作者一样了。
一般地,都是喜欢林少华的译风,很感性,加了很多南方特色的口语。赖明珠的译本给人感觉冰冷,加上村上作品中原有的不可化解的内心深处寒冰的感觉,那读起来简直会叫人不寒而栗的。我到现在也还没看全村上的小说,这两个译者的译本也都读过,最喜欢的还是赖明珠译的《寻羊冒险记》和《世界末日与冷酷仙境》。这两个版本的林少华版我也看过。觉得不够地道。也许因为我喜欢的就是那种冰冷得没有一丝解脱可能的感觉。
[5]
关于村上春树,总是有很多谈话对象的。而讨论三岛由纪夫就很少。我一向觉得这是奇怪的事。他在预谋(之所以用这个词,是因为三岛由纪夫的自杀行为一般被称作是一次“行动”,并且是做足了准备的、有预谋的行动)赴死的生命中最后一天上午掷笔而就超长篇《丰饶之海》四部曲,《春雪》《奔马》《晓寺》《天人五衰》,规模巨大而内容精彩,是可以传世的作品。
三岛由纪夫似乎并不是讲故事的天才,也未必是擅长深邃思想的,他给人感觉最特别之处在于将他的生活、他整个人、与他的小说混为一谈的本领。他可以在思想和行为上异样执着地追寻一样早经他人屏弃的东西,带着股霸气,和令人扼腕的悲壮,有时令我想起古代那易水之滨为自己唱着丧歌泛舟而去的壮士荆柯。因为三岛由纪夫是一个“行为艺术”(假如将这理解成是将行为演示为艺术的话:))的忠实追逐者,他才能在讲故事的时候轻描淡写地说出把人激动得哭笑不得的话来:
所谓优雅就是触犯禁忌,而且是触犯至高的禁忌。
我很乐意将三岛由纪夫的《忧国》和《三岛由纪夫传记》的“誓作丑盾: 生命的最后一天”二者并列来读。不难将《忧国》这篇短小却惊心动魄的文章当作三岛由纪夫其对自己的死亡方式的一种预演。读者可以清楚地看到,理想和现实之间的距离实在太大了。“解剖时发现,因痛苦过甚,三岛由纪夫咬断了自己的舌头!”好就好在,即管如此的不够尽善尽美,死者已泉下无知。在死去的三岛由纪夫看来,他是已尽可能地完成了对自己生命最后一刻的预演:先是用笔——《忧国》《奔马》,然后用行动——组织“盾会”,袭击自卫队,集体自杀。
1999/3/31------------------
1999/12/9 修改 -
第一部分 写作·气味·形而上
[1]
《地下室手记》那种漫长、悠长的手法真是迷人。大段大段的心理描写让读者一点不厌倦。是的,只能有一个陀斯妥耶夫斯基。他有过那样奇异的经历:假枪决,癫痫病。并且有过这样经历的人只有他有那样敏锐细致的心魂,那样锋利的笔触。
想起第一次看《白痴》,从头至尾处在被极度打动的状态之中。至今我仍坚信那是陀斯妥耶夫斯基最好的一部作品。两种完全不同性格、经历的女子中极品,在他笔下栩栩如生。
难以想象陀斯妥耶夫斯基是怎样经历那许多不眠之夜的:任何一个人,如果在脑海中浮现他书中场景之万一,那简直要精神崩溃了。他能够忍受下来,这首先就是陀斯妥耶夫斯基最不寻常之处。《战争与和平》场面宏大细节感人,然而在思想深处托尔斯泰还是平和安宁的。经常看见他们二人的名字同时出现,我感到陀斯妥耶夫斯基更是一个活生生的、用他自己的血染红身前纸页的殉道者。
[2]
作家总是要摆脱客观的束缚另辟蹊径,不满足于单纯地描写事物的浮面而要将视线投向事物的内里,用各种趋于极端的手法探索“表达方式”的无穷可能性。
好比说一个故事。一般意义上你只是说一个故事,说得越完备越具体越让人能看明白越好。然而很多小说家不再满足于“只是”说故事。他想尽办法打扰读者的视觉。他可能给你展示这个故事发生的各种可能性。可能用各个不同人物去共同讲述一个故事,书信体是其中的一个特例。可能看似并没有在说故事:他用大量的过量的心理描写给读者催眠,而他要说的其实正是在这些心理描写中铺陈展开。可能他本来就不打算说故事,他只打算给自己开一个心理医疗门诊,将自己的幻觉详细入微的讲述给自己听,一边是病人一边充当医生,给自己分析听这心理发生的缘由:医生说话向来比病人少的,因而我们看见幻觉部分完全是主导,分析只是在偶尔的、“必须”的时候才出现——注意这个“必须”,有人问大诗人艾青他的诗里为什么有时用逗号大部分时候却不用,他回答说他在必须的时候用逗号,这个问题在我们现代极不在乎外壳的人眼里看来当然无比可笑,然而当时提问题的人想必怀有至诚的探索之心,所以此人回去慎重研究了艾青逗号的用法,却找不到一丝那“必须”的端倪——在作品里,不论这作品是诗歌或者小说或者四不象,作家是永远的上帝。尤其在小说中如此。因此喜欢“自奉为神”的人,向来偏爱小说多些。
[3]
“自奉为神”这件事我很早即看见过,然而一直没有留下印象,直到最近才突然想起来,不由得仔细考虑一考虑。将自己视作神明,这首先看上去是很可笑的,然而很多人有这念头吧,尤其是那些早早认识到自己的独一无二处的人,他们经历过青春的狂热消耗之后,只能走向两个方向:自命不凡,或者甘为平凡。无论是哪个方向都是需要深思熟虑进行选择的,亦即说,须得向自己给出充分的理由:我为什么要这样做?是的。每一种思想都不单纯是思想。每一种思想都意味着一种模式、甚至、一种生活方式。将自己奉为神明,看上去是简单的事,实现起来的困难度只有尝试过的人才知道吧。这就跟写小说的困难只有写过小说的人才知道是一个道理。并且这二者同样是往往以不了了之而告结束的:碰壁,碰壁,每一堵墙壁都告诉你“走开吧!”最终只有走开。芥川龙之介死前手记对朋友说,回想自己年轻时一心将自己奉为神明,现在看来这种想法是多么可笑啊!他死时不过三十多岁,就能这样看得开,这是很不容易的。芥川龙之介在日本作家中以学识渊博著称,最近有机会读了他的小说,倒没有看出多少学识的成分,而是真切的感受到这个作家将自己奉为神明的处世态度,并且多少觉得,他这样想是应该的,凭的不是他的才气而是他冷眼旁观世人这角度选择得实在巧妙令人钦佩。题外话且说到这么多。:)
[4]
上帝从来都是在人世间漫游,走走看看,有时稍作停留。作家在自己的作品中也是如此。上帝看见自己一手创造的人间渐渐繁荣,花香鸟语,他满心愉悦。作家可没这么容易。然而人是聪明的动物,擅长于解决各种困难的问题。我不知道是不是这也是传统之一,就是将意念中的人物场景看作是一个舞台。
“镜头感,镜头感很重要!”曾经有人这样劝导我看待文字,作为我文字感的启蒙者,他无疑是出色的,他的很多话我至今还记得清楚,他的很多思想至今还在被我引用——也许永远——,那些话在我身上烙下烙痕,我再用那些话在别人身上烙下烙痕,周而复始,无以穷尽。
“镜头感,尽头感,二者几乎是相通的。”前者,指的每一幕场景就好象一个镜头拉开或缩短,聚焦在一个人身上甚至一双手:
《情人》中小女孩坐在老式汽车中看男子的手,孱弱的,象鸟的断翼;
《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中女人在赌场中看赌徒痉挛的手,她从不能想象一只手可以体现这样丰富而剧烈的内心,她被这双手吸引,然后注意到它的主人,一张太年轻而圣洁的脸孔;
《刀锋》中伊莎贝拉在车里坐在男主人公的身后手搁在扶手上,“我”在旁边看见她泄露了过分情欲的手;或者聚焦在眼睛:
《当代英雄》中毕巧林出场,“在他笑的时候,他的眼睛不笑!”;也可以大面积的聚焦,一个晚会中的不同男女,一个动荡的时代折射圣洁或肮脏的灵魂;也可以没有任何背景、没有任何音乐只有象流动的水一样来去的人物;甚至可以没有任何人物除了一个孤零零的“我”,哦,他并不孤单,他逡巡世界好象逡巡着猎物的猎人,他的视线代替了作者的,他看见作者想要让他看见的事物、人物、场景,他是一个木偶,拥有作者给予他的灵魂,——当心!一个不好他的灵魂会变得虚假,比没有灵魂还糟。
“镜头感”赋予文字可以站在纸面上的力量。很多作品让读者很容易感到它可以拍成电影。甚至我亦真亦幻的对过去的记忆中常发生这样的事:我有一天突然在脑子里浮现一幕镜头,我觉得那是我亲眼看见过的,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或者看过的什么电影,然而经过一再的思索我发现那其实是我看过的一部小说中片段,在看的时候我的大脑不经思考就将它定格成电影胶片形式储存,就好象我的大脑成了编剧兼制片。
至于“尽头感”,大概可以说成是“过早看见事物趋于颓败的本质”,或者“过早将视线投向事物的尽头”。对“尽头感”的描述是在一个狭小空间里进行的:你有没有在年纪幼小的时候乘过电梯?你有没有在其中感到恐惧,很单纯的对电梯中狭小的容身之地的恐惧。由此你也许会一生惧怕被独自关闭在狭小空间里。你追究自己恐惧的源头,你认为那是因为你害怕一眼看到所有,没留下任何神秘的余隙,没有任何可能,一切都确凿无误,一切都大局已定,——因而令你害怕。
在写作的时候恰是需要事先看见全部:结局象房间的门伸手可触及,哪怕写到后来渐渐的走了样,然而在事先它必定需要有一个结局,有一个最终去向的地方。你大步走过去,发觉结局变了样,那是后来的事。你必须在还没开始时业已看清楚尽头所在。
[5]
要想气势恢弘人物一定要有的并且一定要多。好在追求表达主观意念的人一般不在乎什么气势。甚至他们不要情节。然而情节还是要有的吧就好象衣服一定要有针脚,裤子好歹总得有拉链。情节怎样搁置,则是作者的事了。从古老的地方串一条线,一路捋下来,成为一条脉络,一根筋。一般来说是这样的。有时候刻意一点,从某一点开始,跳到另一个点,跳跃,跳跃,一跳再跳,只要能跳回原处,总会得到一个多边形。所谓情节就是使故事成为规则的一样东西。光是落笔在纸上只能得到字,一个集合的元素光是有字还并不成其为一个故事,必须有某种内在的不言而喻的公理,当且仅当这个集合满足此公理时,这个集合是一个故事。
康托所独创的并非集合,而是对数集的不懈追求。可以解释成这样:康托发现了自然数集的bug,通过这个缺口他发现可以建立一个新的世界,这个世界让很多人无法接受了于是大家想办法完善原先的数集,于是出现了集合论。这个集合论跟康托从那个bug上建立起的世界是完全不一样的两码事,一个是为了完备而来,一个则简直是为了毁灭而来。在集合论得以完备之前大家心中着实恐慌,生怕数的世界真有康托搅合得那么乱七八糟,一个悖论接着一个悖论出现,简直不能维系下去。虽然也有人因此收获颇丰,借论述康托集合论的逻辑上的不完备之处出了一本接一本的逻辑学小册子。混水里总是可以摸鱼。
(以上所谈集合论部分仅根据我N年前看过的书的印象,现手边没有相关材料不保证其确凿无误的符合史实。我写以上这些话的目的也并非为了提供史实,我是为了说明观点。:)当然我并没有刻意编造。特此声明。)新事物的诞生往往会引发骚乱,所以在新的“小说”定义之前想写不同于以往小说的小说者只好面对喧哗。散文体小说?那就是,非散文非小说?那就是非驴非马。第一个让女子唱高音的人有福了,因为这举措免除多少美妙歌喉男子遭阉割之苦!年轻总是好的,那代表新的希望,向前看去一望无际。提倡新方式的人有福了,因为不论成败他们始终充满希望,未知的希望,——未知,就是希望。
[6]
一定要说色情么?一切事物都是有颜色有体积有大小有美感或者不美之感的存在。从花朵到女人、从山川到男人。有锋利的面虚假的面讥嘲的面黯淡的面。蛊惑的何止是薄唇?妖艳的何止是裙摆?
真的好色之徒大约是在一切事物中能看见能用感官感受到“色”之存在的人吧。看川端康成的文章能感觉他是用心去好色的。这也正是他美感的体现的特别之处。同样能不能反过来说:要想有美感之体现就必须用心,而不仅仅是用嘴唇或者视线或者不着边际的空想去好色呢?这里面必然是蕴涵有某种真理的。
[7]
真的生活恰是用艺术才能得以最完美体现的。正如唯美主义者所说:
“艺术就是生活。”
“并非艺术是生活的镜子,而是生活是艺术的镜子。”艺术从生活这面镜子中汲取养分,生活通过艺术获得自在的生命。
陀斯妥耶夫斯基是道德家?也许。也许那只是因为他太深刻而没办法给他下定义的人的含糊其辞呢。在我看来他更是生命的狂热探求者,是在一条偏僻小道上仅靠自己的力量不断行走的人。他的作品能够做到哪怕每一个细节都那样真实,而整体的视觉效果那样的具有艺术冲击力——他能够同时体现任何看似不相容的事物,将一切容纳到他独特而深敛的视角里面。
[8]
思想需要拯救么?思想本身独立存在到享有生命的程度。
气味本身也可以独立的存在,只要你想的话。就象你如果实在想作圣人可参照《葵花宝典》,自己给自己一幅残缺的身躯。欲望并非不可抗拒,不可抗拒的是对欲望的盲目追随,就好象把自己看作它的仆人一般。
我在《忘掉回家》中写道:“情欲是失去自由的源头,也是获得自由的动力。”主人公尤它,我把她设置成可以超越情欲之上的,因为她有更加坚定的自我:她的灵性。对自己小说中人物的探讨是另一个问题。这里且不要离题太远。:)
……然而人世间的欢愉是不多的。假设“没有朋友,没有亲人”的孤独漫步者卢梭有哪怕一个枕边良伴,想来他的日子会好过得多。重要的是感情。一定要有感情,要认识到世间真感情的可贵,要认识到在感情这件事上付出远比收获快乐得多,要认识到感情的缺之不可。哪怕欲望之渠堵塞,感情还是可以弥补些许的。似乎并不著名的影片《爱洛伊丝》给我印象很深,是因为那男女主人公在遭逢变故之后依旧保有相互间的爱情,甚至更多,因为某种不得不达到的升华。生命可贵不如爱情可贵。确乎如此。:)难怪日本的情死这般流行。
就象有的人因外在条件如过丑或过胖而自卑,这在别人看来满没有必要一样;因为承认自己有欲望而意识到自己“意志力不足”也是没有必要的。作为一个正常的成年人,承认欲望并时而服从欲望,这是必须的。意志力远可以体现在更为必要的地方。
在适当的场合需要适当的洁癖,那是属于“贵族意识”的范畴了。
[9]
关于气味我有一个设想。我设想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气味——也许已是被科学验证过的?——每一种人有每一种人的气味。参照一种观点:男子判断这是否令自己心仪的女子,看吻她的唇自己会不会有反应而观后效。也许可以用鼻子闻她的脖颈?两个人是否气味相投,代表他们在一起可以快乐或者不。所以香水对女子是这样好的东西..
形而上,再形而上一点比较好。将浮面的感官提炼到本质,就可以将一刻的体验延续成永恒。永恒。永恒永远是值得追逐的、并且是冠冕堂皇的目标,——管你是想永恒的生存或是永恒的爱恋一个人?
1999/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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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句话:女子二十岁的面孔是天生成的,三十岁的面孔则是自己给的。
别指望看见我对我自己内心——那极端混沌的云状雾体——的阐述或揭示。因为我自己对它还一无所知哪。我所知道的只是从那内心浮上表面的一些冲动,一些暧昧的欲望,一些暗示,就象面对着一堆浮在水面的漂流瓶,我无从知晓它们来自哪里,能够指引我去向何方。
指端相当干燥,面庞略带湿润。这在这个天气是正常的:刚下过一点雨,北方重工业城市空气里常有的大堆的灰尘被暂时冲刷一净,或至少看上去如此。不用出门我待在面窗的桌边就能看见这一切,我眼睛下方百米之外行走的人脸上带出雨后孩童般的欢欣,我开了一扇窗,深深吸气,难得的事物总显得出奇的美好,所以这贫乏而有限的空间里平庸者的生活也是值得珍惜的。
我越发的像似一个百无聊赖者,看见行走中的人们就在想:他们中有谁会想到往楼上看一眼呢?那就会看见头发蓬乱睡眼惺忪披一件系带长服的我。这可是下午三点钟了呢,即便是在刚下过雨的周末,我,牙未刷脸未洗衣服未换过悠闲自得执一根烟打量路人,并暗自期盼传来“飞鸿一瞥”,发生“突如其来的爱情”,..,用所谓的“理想主义”过平庸生活的小女子,一个彻头彻尾对理想绝望过千次的底子里颓废至糜烂程度的百无聊赖的现代城市中以千计以万计的过活的人。
指端相当干燥,我可以放心的用它,轻轻的,触上皮肤表面。我的脸孔呵,你在二十岁还可以吃老本,到三十岁就全靠自己挣来了。我问你呵,你还记得你二十岁上的模样么?你胆敢想及你三十岁时的情形么?
二十岁?二十岁的时候,只怕自以为干枯了呢。自以为经受过无上的创伤,一生人已成定局,对所谓世俗的欢爱不屑一顾,每日里对牢镜中人唱咏轮回,追悼来生:
我们来到这世上,只为了轮回也似,轮回的记忆轮回的分离,
轮回的生老病死,千嗔万痴;
有否潮汐,将轮回也翻到永逝,可否爱我,今生今世……记得《雨丝》?就是那以改编成吉他独奏曲而著名的调子,二十岁上为之感动不已过的,配以词:
雨丝弥漫,秋夜里 / 爱爱伞下,情意款款 /
当冷风忽然吹起 / 是谁在呵护你的弱肩 / 谁将你轻拥怀里?哦,二十岁的调子很丰富。那时低徊不是低徊,是轻盈漫步;狂热不是狂热,是我心激昂;爱恋不是爱恋,是为他沉醉又何妨;失落不是失落,是忧郁的片刻,忧郁,因而优雅,优雅,因而古典,古典,因而曼妙,曼妙,是二十岁上独有的印记。当美感如鲜血在体内充盈,所谓追求美便如同风追求旗帜一般是徒劳——旗帜本为了风的存在而存在,正如二十岁的人儿,为了美的存在而存在。什么事情都是等到失去之后才成为值得追求的罢,因此那些看似缺乏追求的人是需要加意判别的:也许他正是充盈着所以不需要追求什么呢?
照片上四十多岁的玛·杜拉风韵犹存,据目击者称她在五十多岁时依旧带出特别的魅力,不知道情人比玛·杜拉更多的弗朗索瓦茨美丽到几十岁。我猜想后者要年老色衰得快些,因为在小说中显然后者比前者更在意年轻与否的问题。又,如果如同《情人》所说,玛·杜拉在年届十八时便感到自己“一夜间”老去了,那么这过早的心灵的衰老(暂且这么称之)势必拯救她在后来的漫长岁月里的面容的衰老带给身心的势如大厦倾矣的影响。从下面这段话可以看出其对自己面孔是不甚在意的。(也许观花者比花自身更在意花姿,因为愉悦虽然是来自于花,却是观花者才能感受到。)
《情人》开场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孔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倍受摧残的面容。
“我已经老了。”闲闲说出,轻描淡写得好象执起一支烟给点上。
“他主动介绍自己。”他是否已被“我”所忘记呢?记得又如何,不记得又如何。女子结交异性朋友并非专为让他记得,记得自然是好,不记得也就当他随风。
“人人都说你美。”一语道破所谓“美貌”的本质。让人人都这般说,自然是美了。美是一种观感,由得他人分说。然而这并非全部:有一些美在内里深藏不露,甚至拥有者自身也未曾发觉,那种发自内心的美感只属于特别的群体。我以为二人相逢如果能在对方身上发现一些别的人看不出的美感来,那就是有缘了。对于能用不同于一般人的眼光看待自己的人要当心,他可能因此俘虏你。
“特为”南方翻译家的说法。
“我觉得现在的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他觉得。
“倍受摧残的面容。”倍受生活摧残的面容。这中间过来的漫长岁月是施以此摧残的罪魁祸首。她所经历的生活给予她如今这面容,她自己给了自己这样一幅面容。她是一幅画,画匠是她自己,用的颜料是生活和时光。
《情人》此书在大二时偶遇,惊叹不已,记得是一个玛·杜拉的中短篇集子,别的文章也一样不同凡响,笔触之流丽,情节之支离破碎却又天然无缝,笔下人物之别致,至今难忘。后来看亦舒的《香雪海》,内中黑衣裹身气质独特的女主角看着眼熟,记得那几个中短篇中也有个这样奇异的女子。两年前买了本《此情悠悠》,只觉得书名不伦不类,看似意味深长的用词通常只令味道全无。这片子的VCD前不久租来看过一次,女主角原来便是与马龙·白兰度一同主演《巴黎最后的探戈》那位浓施粉黛的小女孩,气质是象极了《情人》书里,脱俗而全不带高贵气,正该如此,只可惜书卷气不足,浑不似将来可以著书万言的模样。然而玛·杜拉是只得一个的……抄下来两段独白:
认识你之前,我不知道什么是痛苦..我很想占有你,我已有心无力,我已完全力不从心。我已死。我对你已无欲望,我的身体不想要不爱我的人。(他哭了。)
这是在他们离别前的晚上他对她说的话。
她哭了。因为她想到那男人,她的情人。突然她不再肯定是否未曾爱过他,那种她从未见过的爱。因为它早已消失在故事中,象沙中的水。在这晚的乐音中,她再度发现它的存在。
这是在他们离别后她在渡轮上听见音乐声时的旁白,也是全片的尾声,也是全片第一次和最后一次提到“情人”二字。
这里有一个矛盾,一边说是“那种她从未见过的爱”,一边是她“再度”发现它的存在。可以这样理解:她虽未见过这样的爱,却曾一再感受到过,她虽一再感受到(从他们第一次会面,在他的车中,她看见他的手“孱弱,象鸟的爪子”那时起),却对自己的感受看不真切,因而还是未见过的。
从这里可以直线推出玛·杜拉最特别之处:
她是极端感性和理性的结合体,因而才能有这样的故事。在这故事中最奇特的并非是那特定的法属西贡的地点、有钱的中国人同没钱的法国人的结合,更不是那可怜的母亲爱护暴虐的儿子的天性及其后果。故事中最奇特的是这法国小女孩——她注定一生不寻常——的心性,和竟然有人真的爱上她,爱上她这特别的心性的中国男子注定会爱得很惨,这份爱因此接近了永恒之物成为可歌可咏的绝唱。
毋宁说是这片子背后传来的苍老而深澈肺腑的叹息声激动我,而不是影星的爆光。
那似有似无的叹息声贯穿全剧,始终在我心头荡漾未曾停息,好似玛·杜拉在我眼前一直演示她“倍受摧残的面容”。其中蕴涵的生活之真谛我还“从未见过”,但也许某天,或某个凄雨腥风蓦然惊起的夜,我将“再度发现它的存在”。
1999/5/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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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我说:“对昆德拉有由衷的反感,盖因他太多大男子主义的缘故。电影加进了很多额外的东西,倒是萨宾娜和特丽莎之间的惺惺相惜特别让人感动。而结尾萨宾娜接到二人死讯时哀极恸哭,却使我觉得由衷的反感。”
022904
---从电影Unberable lightness of Being到《阿飞正传》
萨宾娜为什么不应该哭?
一言以蔽之,托马斯配不起这份眼泪。这不是什么地位获身份,这是一个得到与付出的问题。萨宾娜的灵魂在托马斯伸手可及之外。哪怕女人天性里的依托本能有多一厢情愿的激烈,人和人的本质上的不同还是在那。托马斯用对付所有别的女人的无灵魂的手法来对待萨宾娜,这根本就是误打误撞才会走到眼泪的情分上的纯粹肉体关系。
托马斯付出与得到的既然全然是肉体,那么他便不配有萨宾娜的眼泪——和特丽莎的眼泪一样,这都是应该属于天堂的眼泪。
一个用灵魂,不带脚镣地在世上无拘行走的女子。她应该是这样的,用男人的身体当床,男人的灵魂当教科书。床是只要一张够舒适的就好,教科书却须多多益善,来者不拒。但她脱不开所有女人注定的命运,空有一腔眼泪。她只得如此,要不围错误的死者哭,要不就是被关进反省的无期牢笼。——说到这份上,萨宾娜的结局反倒是值得庆幸的了。
这种感情上的斗智斗勇,不下是一场注定有千差万错的角力。胜利者的胜利建立在忘却,失败者的失败却只来自好记性。一百个情人,一千个情人,都无所谓。曙光只会在最后的时刻降临。
。。。当他即将死去,身体里的血液一点一点以持续的方式流出体外。封闭式的列车照样以不急不缓的方式移动。车窗外,一片绿荧荧,树林们从视野里掠过,无脚鸟以不能停歇的方式飞行。
他快要死了,还记得问自己这样一个问题。
“既然现在已经是最后,那么在这‘最后’,我最记惦的是谁?”
他记惦这个女子,不外因为她的离去是最坚决的一个而已。——至少,相对来说算得上坚决——又或者,是因为她为他流下过最多的眼泪,或者又,只不过他自己当初那句戏言,成了打在自己心头上的咒语。
“从这一分钟起,我们就是一分钟的朋友。无论什么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我挺明白的是,大家都差不多以同等程度的无聊方式在活着。至于“最后”的这个说法,——“在你生命的最后,你最记惦的是谁?”——这当作穷极无聊的玩笑也可,信仰也可,也许当成认真开下的玩笑最好。好比,我特比记得怎么也忘不掉那人,不过是因为他欠我的钱最多。又至于欠的是眼泪,是钱,或是别的什么身外之物,这些都无所谓。
我特别认真地去相信谎言了。这么着,不是一切都简单得很?大家本该容易地活着,以便死前可以从容不迫地拿那个“最后”的问题来套自己口供。想到答案多少总会有一个,现在就不用那么着急去好奇了。
萨宾娜认真而做作的独立着的姿态,未尝不是她多于的眼泪无处发泄而已。这是最后,一个大好的日子,阳光明媚,草坪诱人,从天而降给她这一个大好的机会,多半也是她期盼已久的了。既然如此,那她爱怎样便怎样吧。我本不该多管闲事,我知道自己实在是多于,竟试图把她这个奠基所有青春,所有那些失掉的好时光的行动给用理论给化解掉。
不难理解的是,她做“无脚鸟”也实在是做够了,做厌了。她活生生找双义肢,把自己给插回地面,——从今往后好活得结实,梦得踏实,画得朴实,——这真是值得替她庆幸的好事一桩。
这么理解一下,托马斯与特丽莎算死得很值。要不来那么多天堂里才有的白光笼罩给他们做什么呢?
到最后都会有一个大团圆。只要你有耐心,等到那个“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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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再发一小点酸就回家睡觉去
Feb 29, 2004
记得上次我闹牙的时候,那时我智齿丛生而不自知是智齿(直接导致出国前的暑假一个月拔掉三个牙,其中两个是榔头敲下来的)。。只是没完没了的觉得腮帮子古怪感觉,有时疼有时肿有时一跳一跳什么的。。那段时间做过这样一个长长的梦。。
那段时间,同不同的网友成夜聊天很是上瘾,大约是因为上BBS不久的缘故吧!聊天,见面,饭局,见面,聊天,如此循环往复,不知厌倦。收到的信里有过这样的话:
---“这样说或许可以明白?我所说的需要别的东西是什么。一开始你就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值得对峙的对手,从各个方面只有你有资格。向更高处,即使在最浓烈的情感中我所想的还是这回事。然而你有有着无法抗拒的力量,使我把目光只投注在你一个人身上,而忽视整个世界。如果是别的人,这会把我从我的目标中拉开,而正是因为你对于世界的浮面的东西有过这么深的体会和思索,才能让我不断意识到要与他们保持距离。这就是我所说的不想“落入俗套”的意思。我决不是把爱情作为人生目标的人,这是生来就已注定的,我从不会把与心爱的人厮受终身作为人生的终点,如果在某些时候真的希望如此的话,我所想的只是以此进入一个让我迷恋的世界,获取那种体验。我说过关于独立的话,在你这似乎是不值得思考的前提而已。这恰恰是这件事的微妙之处。我心中的那个人不是依偎在我怀里的,而是在我的注视之中翩翩独舞的。她的每个动作都让我惊喜,却又感到如此熟悉和亲近。而这在别人身上是无法得到的。”---
还有比这更让人情愿相信一辈子的话吗?并且我当时竟然就真的信以为真了。真的。(不知有什么别的好说的呢?)我大概可以稍微回答一下,哪怕只是做出一个暧昧的手势来吧。我至少指望动作里不出现太大的漏洞,好比这样的。
---“为什么不可以有一种没有源头,不可复制的东西,我们依然可以用那个被重复了千遍的字眼来称呼呢?”再次读到这句话,我不能设想写下它的人曾离我那样近过,在那些仓促的夜。广东人爱说的“我中意你”这话,常能在林少华翻译的村上小说里看到:“我因此中意了她”,口感略微怪异却是很具表达力的。假如现在上线,我能够遇到你..“相互感知着却无法融合”,这是真切的。至于“互相遮蔽着彼此的命运”,这件事是需要时间去证明的。还记得我做的那个奇怪的梦么?我只在一瞥之间便中意了他,也没能记得他的样貌。---
我写了所谓《吸血鬼的种族》
---……“我无法嘲笑你。我通过你才能将我自己从那种我向你描述过的、如我们的死亡一般的绝望种拯救出来,我是通过你才能将我自己同这个19世纪联系起来并且以一种将使我新生的方式慢慢理解它,这是我如此迫切需要的。我是为了你在一直等待..我不得不为你等待和观望。现在我要为你而斗争。这是你所指的那种爱吗?”阿曼说,“我必须同这个时代接触。我能通过你这样做..不是向你学习那些我只要在美术馆看一会儿或拿那些最厚的书读以小时就能懂的东西……你是灵魂,你是心脏。”
“不,不,难道你不明白?我不是任何一个时代的灵魂。我同所有事物格格不入,而且历来如此。我从没和任何人属于过任何一个时代的任何一个地方。”
“可是路易,”阿曼轻轻地说,“这正是你这个时代的灵魂。你难道不明白吗?所有其他人的感觉同你的一样。你的堕落正是这一个时代的堕落。你以不同的方式反映着你的时代..你反映了那破碎的心。”..........《夜访吸血鬼》
吸血鬼可以被形容成这样一个种族:他们的身体是永远年轻,因而永远保有旺盛到可以随时燃烧的精力。他们以血为生,却面无血色,他们利用自己天生的野性去猎取他人鲜血用以维系自己不死的生命。他们是睡在地底的神秘种族。哪怕在这个超强种族里,也有弱者和强者的分别。弱者叫自己的生命半途而废,强者永远不死。弱者能做到的只是浮夸式的颓废,对明日可能面临的困境视而不见。强者叫自己随时面对危险,他不颓废,但更懂得享用自己的生命。---
恩,这些都是偶然记录下来的旧日碎片而已了。都是本该死掉很久,死到没有血脉,却不知怎的却让我觉得有一再回头去流连的价值。要说,都是该死的牙病闹的~~~









